日前,經中山市委批準,中山市紀委監委對中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、政治處主任譚銳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譚銳光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對抗組織審查;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收受禮品禮金;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利用職權違規幫助他人考錄公務員;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;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;違反生活紀律;貪欲膨脹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、案件辦理、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譚銳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譚銳光開除黨籍處分,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對其交代違規收受的財物,按規定登記上交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譚銳光簡歷
譚銳光,男,漢族,1960年6月出生,廣東東莞人,在職大專學歷,1978年12月參加工作,1982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
1992年11月起歷任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隊司令部副參謀長、辦公室副主任,公安消防支隊司令部參謀長、辦公室主任,公安消防支隊副支隊長、公安消防局副局長,公安消防支隊、公安消防局政治委員
2006年12月任中山市公安局副調研員
2007年11月任中山市公安局紀委書記
2012年10月任中山市公安局紀委書記、副督察長(正處級)
2014年12月任中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、政治處主任
2019年11月任中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、政治處主任、一級調研員
2020年1月任中山市公安局政治處主任、一級調研員
2020年2月任中山市公安局一級調研員
2020年7月退休